如果他没记错的话,小朋友曾经提过一嘴。
“唔。妈妈一个人养我,好辛苦的。”
林知点头。
“可能辛苦,但她一定很开心。因为她一直很爱你。”
聂振宏抬起手,一边轻轻抚着青年柔软的发丝,一边把道理拆解成最简单直白的话说给林知听,“喜欢一个人,爱一个人,做什么都会很开心的。“
“你妈妈和爸爸当初因为互相喜欢在一起,因为彼此相爱才生下你。知知,你的出生是带着祝福的。”
“可是……我好笨,我还有病……爸爸不喜欢我了……”
林知垂下眼,又开始下意识地想要去摸裤兜里的小挂件。
“忘记我给你说过的话了?”
聂振宏刻意将声音放沉,一把握住面前人的手,“我说过你很好,你就是很好。”
将青年握拳的手捏在自己掌心,聂振宏不让他逃避,继续道,“有的人被其他东西蒙蔽了眼睛,看不到你的好,但不代表你就不好了,知知。”
“你就是你,你会画好看的画,会帮宏哥打扫铺子,会帮张姐包饺子,还会替陌生人打抱不平……,”
“知知,你很棒,你妈妈一定会为你骄傲的。”
聂振宏没见过林知的父亲,但不妨碍他对那个男人心生恶感,“你妈妈选择不和你爸爸在一起了,有她的道理。两个人不喜欢了,没办法一起过日子了,才会离婚。“
“但是知知,不是所有人都像你爸爸、你那些坏同学那样的。”
“还有很多人喜欢你。”
“张姐、王哥、老朱、甘婆婆、可可、知乐、何主编、三姐……”聂振宏摆着手指头给小朋友数他们周围的街坊邻居,“他们谁见了你不夸?”
虽说一开始也有一些略带异样的眼光,但大多数人熟识之后,便不再把林知的那点小异常放在心上,顶天就是说句年轻孩子有个性,话语间更多的是随意与包容。
这也许是蓉市人的天性,也许是小老百姓知足常乐的平和。人活在世上,要操心的事可够多的了,哪还有心思去管旁的那么多?
就算是别人身体或心智真的有什么缺陷,又没有吃自家大米,有啥好嫌弃的?
“那你瞧我,腿还瘸呢。”
聂振宏感觉掌心里的小拳头捏得没那么紧了,干脆巴拉出自己的伤口,给小朋友转移注意力,“走路都走不快,遇见着火了怕是跑都跑不掉。”
他撂起裤脚,第一次主动在林知面前露出伤疤。
“医生说,我这病说不定也一辈子治不好,就这么瘸着了。只能天天坐在鞋铺里修鞋,也干不了什么大事儿。”
“这样的我,又笨,又有病。你会嫌弃吗?”
聂振宏说得云淡风轻的,心里其实也隐隐蕴含着一丝不自信。
这不自信是从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小朋友后冒出来的,属于一个男人在爱情中的患得患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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