迟纵直起腰来,还想嘚瑟些什么,却听对方又道:“时间不早了,大少爷先回去吧……剩下的,我自己收拾。”
于是本想说出口的话一下给忘了,迟纵讪讪摸了摸鼻尖:“……好。”
他没敢继续逗留,怕引起对方反感,可真转身又有一点儿舍不得,于是迟纵倒退了几步,踩在楼梯口,“回头我还会来找你的……”
然后就看见门砰地一声,轻轻关上了。
林厌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用来收纳放置,这个过程里,他发现自己的很多有点儿破损的旧家具,都被悄悄换成了新的……颜色、材质都与以往一模一样,唯一消失的,就只有那个小破口。
……这大少爷还真是费心了,林厌无奈的想,干脆在沙发上坐下来,叹了口气。
歇了一会儿,他又起身去鼓捣画具,等到空荡荡的画室被重新填满,窗外的天都黑了,于是很自然的去开灯……
然后发现灯泡也被换了。
原本有点儿昏暗的暖黄变成了明亮的白炽灯,林厌站在灯光下,一时间说不出心里什么感受,直到肚子应景的叫了一声,唤回他飞远的神智。
林厌掏出手机,顺手点了附近的外卖。
林溪月是在三天之后找上门的。
那会儿林厌正在给草稿铺色,听到门铃响了,还以为是购置生活用品的快递到了——于是围裙都没脱,沾着一身的颜料匆匆跑去玄关,结果门一开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束花。
并非鲜艳大红的玫瑰,又或是洁白清香的百合……而是一束比巴掌大上那么一点儿的淡蓝色小花,一簇一簇的开在一起,香气不重,甚至有点儿寡淡。
林厌楞了一下,眼睁睁看着对方把那花塞进他手里:“送你的。”
几天未见,林溪月似乎比先前看起来更瘦了一点,削尖的下巴抵着柔软的围巾,白皙精致的脸蛋被风吹得有些发红,浅棕色的眼睛弯成了月牙,正笑盈盈的望着他,“晚上好啊,哥哥。”
林厌手里还拿着花,味道却远比不上眼前信息素独特的alpha,他眨了下眼:“……你怎么来了。”
“谁让哥哥都不理我……”林溪月委屈的瘪了瘪嘴,被冻得冰凉的手指轻轻擦过林厌的脸侧,后者被激地退了一步,却见那人指尖残留一抹颜色。
“这里沾到颜料了。”林溪月顺着对方退开的那一步,自顾自进了房间。
大门在身后合上,客厅里却没开暖气,阴冷感比屋外更甚。小少爷矜贵的搓了搓手,可怜兮兮的开口:“我能讨杯热茶吗?”
活像只不慎走丢了且正大光明蹭饭的名贵家猫。
到了这个地步,林厌还不至于将人赶出去,弯腰拿了一双没穿过的拖鞋,是粉色的……他买的时候没太注意,结果买成了情侣款。
林溪月精得很,一眼就看出来了,却没立马点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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