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一速泡咖啡,对我来说,跟普通的饮料并无差别。
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时候,认识荃。
大约是在研二下学期,赶毕业论文最忙碌的那阵子。
那时一进到研究室,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、加水、煮咖啡。
每天起码得煮两杯咖啡,没有一天例外。
没有喝咖啡的日子,就像穿皮鞋没穿袜子,怪怪的。
这种喝咖啡的习惯,持续了三年。
直到去年七月来到台北工作时,才算完全戒掉。
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写的《爱尔兰咖啡》,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欲望。
写封E-mail问他,他回信说他是在台南喝到爱尔兰咖啡,而非在小说中所描述的台北。
他也强调,只要是道地的爱尔兰咖啡,在哪喝都是一样的。
爱尔兰咖啡既然崇尚自由,自然不会限制该在哪种咖啡馆品尝。
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话,他说爱尔兰咖啡对他而言,是有意义的。
但对别人来说,可能就只是一种咖啡而已,没什么了不起。
与其想喝属于别人的爱尔兰咖啡,不如寻找属于自己的珍珠奶茶,或是可口可乐也行。
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样,对我来说意义重大。
但在别人眼里,可能只是一根金黄色的枯枝而已。
明菁说得没错,离开寄主的檞寄生,枯掉的树枝会逐渐变成金黄色。
我想,那时刚到台北的我,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枝吧。
别人找的是饮料,我找的,却是新的寄主植物。
可是对于已经枯掉的檞寄生而言,
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,也是没意义的。
从台北到台中,我已经坐了二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钟的火车。
应该不能说是"坐",因为我一直是站着或蹲着。
很累。
只是我不知道这种累,是因为坐车?
还是因为回忆?
这种累让我联想到我当研究生时的日子。
考上研究所后,过日子的习惯开始改变。
我、柏森、子尧兄和秀枝学姐仍然住在原处,孙樱和明菁则搬离胜九舍。
孙樱在工作地方的附近,租了一间小套房。
明菁搬到胜六舍,那是研究生宿舍,没有门禁时间。
孙樱已经离开学生生活,跟我们之间的联系,变得非常少。
少得像八十岁老人的牙齿。
不过这少许的连系就像孙樱写的短篇小说一样,虽然简短,但是有力。
这力量几乎摇撼我整个人生。
我会认识荃,是因为孙樱。
其实孙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,有时虽然严肃了点,却很正直。
我曾以为柏森和孙樱之间,会发生什么的。
"我和孙樱,像是严厉的母亲与顽皮的小孩,不适合啦。"柏森说。
"可是我觉得孙樱不错埃
"她是不错,可惜头不够圆。
"你说什么?
"我要找投缘的人啊,她不够头圆,自然不投缘。"柏森哈哈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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