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一定是能书写、甚至能写会算的人,才更有发展潜力。
光是诚运这个群体,用笔的话,也是一个很可观数字了。
若是经营一个小铺子,应该有盈利,也能给诚运带来方便。
毕竟羽毛笔这种东西,消耗实在太快。用上一段时间,磨钝了的笔尖还得切削,一个不好,说不定笔尖就削坏了。
制作大量羽毛笔……袁冬初想想自己制作时,光是用沙土加温,使羽毛根管脱脂硬化,就做废了好多羽毛。
嗯,还是蘸水笔好,皮实。
为了诚运投递,蘸水笔也很值得弄出来。
只是,她自认没精力做这么个小生意。
秦向儒的话……袁冬初看了看他,这位还是在诚运南北发光发热吧。
如果秦向儒能在船只维护维修、和水文方面有所建树,一样可以在河道上做出赫赫的名声。
蘸水笔这种小生意,估计不怎么赚钱,更没道理还因此埋没人才。
她看向周彩兰,问道:“你有意做这个蘸水笔的生意吗?”
“我?”周彩兰有些诧异。这种事,袁冬初不是应该问自家相公吗?怎么反倒问起她了。
“是啊,你有没有兴趣?”
周彩兰依然不解,但还是说道:“相公便是做铜制笔尖,也是试着做一两支,想来他没时间把这当生意做。”
袁冬初微笑:“秦公子当然没时间做这个,我说的是由你来做。”
周彩兰当下就一脸惊悚,“我哪成啊?再说了,这东西是冬初你弄出来的,就算做这个生意,也是你做,别人怎么好跟你抢?”
潘再水两人也是欲言又止。
门外,却是又在催开饭了。
这次,是陈嬷嬷直接推门进来了,说道:“事情就算重要,也要吃饭吧?”
袁冬初一边瞟着陈嬷嬷的方向,却是和周彩兰商量:“天色晚了,怕是时间不够。要不,咱们边吃边聊?”
陈嬷嬷又好气又好笑,说道:“那就都在饭堂吃吧。拼个方桌,姑娘和秦大奶再坐一边,潘掌柜两人和秦公子坐一边。”
“好啊。”袁冬初笑着起身。
接下来商量的事情,潘再水和张二柱就是两个听众。
虽然是旁听,但事关他们以后有没有蘸水笔用,所以,两人不但听得认真,也很希望蘸水笔的生意能成。
对,他们已经习惯“蘸水笔”这个称呼了。
既然要做铜笔尖、金笔尖,那就和羽毛没什么关系。袁冬初很自然的,就沿用了现代的叫法。
“既然是蘸墨汁用的,做出来之后,就叫蘸水笔好了。”袁冬初如是说。
秦向儒赞成:“可以的,很形象。”
这几个土生土长的古代人,东西是否做的出来还是未知数,但蘸水笔这个称呼,却是被他们叫顺嘴了。
最后商议的结果:制作笔尖,之后嵌在什么材质的笔杆上,这事儿就有秦向儒来做。
至于用金子,还是打制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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