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审判使用的房间比较小,甚至连麦克风都没有过多的调用。
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够听得明白,听得清楚。
哪怕是远在最墙角的旁观,席上的人都能够听得明明白白。
虽然房间很小,但是录制的设备可没有丝毫的含糊。
墙边录制的画面会投影在旁边的幕布之上。
巨大的幕布,就如同是高中时代用来教学的多媒体投影。
分成几个格子,每个格子都对应着不同的机位,对着不同的角度进行拍摄。
每个诉讼参与人都有清晰的录制进去。
这些可都是以后结案,要需要再次审理的。
一案一结,一个案子录制一次,储存一次,局域网内永久备份三次,分别进行存放,线上线下都有存储。
这一次审判使用的房间相当的小。
但是要审理的案件相当的严肃。
所有的设施都直接上最顶级的。
程序上不能够有任何的瑕疵。
不出意外的话,这个案子绝对不是一审就能够了结得了的案子。
绝对还会拿到二审重审之类的。
所以说一审拍摄下来的审判画面,那么也就成为接下来进行提起再次上诉二审之类的依据……
辩论之前所有的程序都已经走完。
按照法官对于程序的把握以及指挥。
现如今来到了陈述案件的辩论环节。
由公诉方开始!
在民事案件当中出现在法庭之上的叫做原告方,被告方。
但是在刑事案件当中,由于发起起诉的对象是公诉方,也就是检方。
因此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原告方,被称为控告方,包括公诉人原告等人。
以上的人统称为大控方。
与起诉的控方相对应的则是被告,方也称为辩护方,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,则被称为辩护人。
罗凯在这个案件当中,就是被告方的辩护人,是辩护律师。
在刑事案件当中,这种结构被称为控辩审三方的结构。
当然总体结构都是大差不差的。
只不过是名字稍微改变一下。
严谨。
咳咳咳!
……
法庭现场。
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。
坐在原告席上的公诉方(检方派出来出庭的人员),轻轻咳嗽一声,快速的把案件事实给陈述一遍:“本案发生于xx年xx月xx日,本案当中的原告李xx,也就是受害人,曾经在其订婚宴4天之后报官,声称她遭遇到了未婚夫的强x,后执法点的办案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并且取证!
获得证据总共四份,原被告双方的口供,后两份证据一份是原告身体的检查检测报告,另外一份则是原告方的母亲提供的录音一份,在录音当中,被告方也承认了两人之间发生了那啥关系,但是对于是否强制违背妇女意愿,本案当中,双方各执一词。
由于本案当中被告方在录音承认了其犯罪行为,于是办案人员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从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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