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前,我姨娘为给我留一碗饺子,被德平伯府中恶仆殴打致死。”
“我这做儿子的,却连一口薄皮棺材,都买不起给她。”
“只能眼睁睁的,看着管家用一张破草席,将她尸身卷了,丢去乱坟岗喂狼。”
说到这里,李素的眼珠红了。
七分有心,三分无意。
论博取同情,李素,的确有些本事。
“世家大族,哪处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险地。”
若未得柳轻心嘱咐,此时,车夫老王定为李素“身世”所惑,对他生出同情心思。
“没事儿,兄弟,日子嘛,总会慢慢过好起来的!”
依着柳轻心的猜测,车夫老王从她给的几条选项里,挑了一条,最应景儿的回答出来。
上前一步,亲昵的拍了拍李素的左肩。
“三爷是个明辨是非的人。”
“像你这种,泥潭子里长出来的白莲花儿,一准儿能得他青眼!”
在这个时代,“白莲花儿”还不是个骂人的词儿。
人们喜欢用它形容,品质高洁,不为世俗所污的人。
柳轻心故意跟翎钧“科普”了这个词的,另一种含义,当然,她给翎钧“科普”的时候,也没忘,让车夫老王,在一旁听着。
……
姜嫂进后院禀报的时候,翎钧刚刚起身。
听说李素在门口等着,车夫老王正在与他应对,翎钧不禁勾了勾唇角,扭头,看了一眼,站在一旁,帮他拎着擦脸布巾的柳轻心。
将布巾塞给翎钧,柳轻心左移一步,推开窗户,往天上看去。
日居中天,正是晌午时候。
她赢了。
“你输我一千两银子。”
胜利的喜悦,让柳轻心变成了一只骄傲的小孔雀。
只见她下巴微扬,眯起眼睛,朝翎钧伸出右手,勾了勾中间的三根手指,“快,愿赌服输,交出来。”
“一会儿,我让初一拿给你。”
翎钧一边说着,一边用布巾,擦干了脸上水渍,低头,整理起了身上的衣服。
“哪来的初一?”
“初一不是被你遣去燕京送信了?”
柳轻心笑着从翎钧手里,接过半湿的布巾,随手,挂在了旁边的架子上。
“你这浑人,怕是睡迷糊了罢!”
扑哧——
用了大半年时间,柳轻心总算学会了,衣服的“正确”穿法。
此时,见翎钧竟是像她一样,为图省事,直接把脑袋伸进没解带子的衣服,把衣服整件儿套上了身,再开始整理,她哪还忍得住,不笑出声来?
“笑什么!”
“铠甲就是这么穿的!”
翎钧年幼时,在西北大营长大,习惯上,自然更接近与他一起生活的兵将们。
虽然,后来,他被接回了裕王府,也慢慢习惯了,穿不是铠甲的衣服。
但习惯这种东西,最是难改。
即便到了如今,他也依然会在遇到急事,需尽快出门时,用这种穿铠甲的方式,为自己更衣。
“我就说,还是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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