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天子,再金殿论罪即可。
说白了,这案子,人家谢三郎在金殿之上,三言两语的,已经审问的差不多了,就差补充点细节了,你不按照人家给定下来的基调来处理,又能怎么处理?
随后,谢三郎再次正冠抖袍。
“臣,御史中丞,汜水谢直,弹劾御史大夫、户部侍郎、京兆尹……王鉷!
知法犯法……盗卖长安武库之中的武备……以,资敌!
同时,对长安武库大火一案,客观上为江湖匪类提供了进出长安武库的机会……
论罪,当诛!
不过,考虑到事出有因,同时为江湖匪类提供进出长安武库机会也非本愿,故此,可酌情减免罪责……”
第二炮,打王鉷!
不过这一次,满朝文武就有点跟不上节奏了。
盗卖长安武库之中的武备,这个没问题,王鉷自己承认了。
客观上向江湖匪类提供了进出长安武库的机会,这个也没有问题,王鉷虽然不知情,但是他弟弟王銲在长安武库被炸之前,确实也授意过孙员外郎,继续与邢縡合作盗卖武备,确实给邢縡麾下匪类提供了渠道,这一点,王銲直言不讳,也能落到实处。
但是……
“谢中丞,您这话,我就不明白了……
盗卖武备,我王鉷认了。
被江湖匪类迷惑了我家兄弟,将火药送进长安武库之中,王某人也难辞其咎,我也认了。
但是,资敌二字,从何说起?”
王鉷有点急了。
他现在被谢三郎打断了根基,没有了“每年两千万贯”这道金光护体,一切罪责都要亲自领受了,哪里敢让谢三郎随便给他添加罪名?说不定哪一条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,由不得王鉷不据理力争。
况且,资敌这个罪名,也太大了。
什么是重罪,犯了大事。
什么是大事,军国之事,就是大事。
资敌,仅此于“叛国”,那是在“十恶不赦”之中排名第二的重罪!
一旦“资敌”的这个罪名,真的给王鉷扣到脑袋上,他的下场甚至比王銲还要严重!
王鉷都快哭了。
盗卖长安武库之中的武备,不过也就是个“经济犯罪”而已。
在大唐的律法体系之中,想要给“经济犯罪”量刑,必须要确定“经济犯罪”之中“谋利”的数额,其中还有区分,什么“为公谋利”乃是“公罪”,“为私谋利”乃是“私罪”,具体的处罚并不一样……
具体量刑暂且不说,只说确定数额这一项工作,就让王鉷有了逃出生天的途径——长安武库都烧成灰了,谁能知道王鉷到底从武库之中盗卖了多少武备?那还不是王鉷说多少是多少?
确定了数额以后,即便王鉷现在算不得“天子面前的红人”了,但是在朝堂上厮混了这么多年,好歹都得有点香火情留下来吧,这些香火情在直面天子,直面谢三郎的时候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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